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帮助广大小微企业,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资金困难等问题,通川区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推出金融产品“战疫贷”
各办理申请推荐登记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请同时及时与地方法人银行(达州农商银行、达州银行等)网点咨询办理“战疫贷”贷款,贷款办理具体流程事宜以银行解释为准。保定贷款公司整理发布。
重点推荐对象
1.承担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任务
2.受疫情影响较大发生阶段性经营困难
3.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
4.因春耕春种以及畜禽养殖急需资金支持
5.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
推荐原则
无经营异常情况
经营主体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
达州农商银行
“战疫贷”产品说明书
一、适用对象
达州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小微企业,含小微企业主、个体工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(含农户),需经相关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证照,经营状态无异常,其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和上一年度末企业有关指标执行。
二、贷款方式
“战疫贷”可采取抵(质)押、保证担保和信用贷款方式。
三、贷款额度
抵(质)押贷款单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;政策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单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采用其它保证担保或信用贷款方式的,单户最高额度为50万元。
四、贷款期限
期限不超过24个月。
五、贷款利率
年利率最高不超过最新1年期LPR+50BP。
六、贷款条件
(一)申请人成立或经营时间6个月(含)以上;
(二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四川农信行业信贷政策,且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:
1.承担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任务;
2.受疫情影响较大发生阶段性经营困难;
3.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;
4.因春耕春种以及畜禽养殖急需资金支持;
5.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。
其中:选择第1款情形的申请人可不受成立或经营时间限制;选择第2、3款情形的申请人需满足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,疫情结束后有能力及时组织恢复生产。
(三)申请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租赁场所的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借款到期日;
(四)申请人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,近2年无税务、环保及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记录;
(五)申请企业、企业主及配偶近2年无重大不良记录,无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、员工薪酬或社保、水电气费等其他失信行为;
(六)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;
(七)本行信贷制度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七、操作流程
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名单—经办银行受理—贷前调查—审查审批—签订借款合同/抵质押合同/保证合同—抵质押登记或落实其他放款条件—贷款发放—财政奖补资金申报—贷后管理.